發行人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 要 提 示
1、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本公司”、“公司”或“華新水泥”)公開發行不超過人民幣33.5億元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次債券”)已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2]615號文核準。
公司本次債券采取分期發行的方式,其中首期發行規模20億元(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剩余部分自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發行完畢。
2、發行人本期債券發行規模為人民幣20億元,每張面值為100元,共計2,000萬張,發行價格為100元/張。
3、發行人的主體長期信用評級為AA,本期債券評級為AA。本期債券發行前,發行人最近一年末的凈資產為85.83億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合并報表中所有者權益合計數);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為7.16億元(2009年、2010 年及2011年合并報表中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平均值),預計不少于本期債券一年利息的1.5倍。發行人在本次發行前的財務指標符合相關規定。
4、本期債券無擔保。
5、本期債券分為5年期和7年期兩個品種,其中,5年期品種初始發行規模為10億元,7年期品種初始發行規模為10億元,兩個品種間可以進行雙向回撥,回撥比例不受限制。以上兩個品種的最終發行規模將由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網上發行情況和網下詢價結果協商一致,決定是否進行品種間回撥。各品種的最終發行規模合計為20億元。
6、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的票面利率詢價區間為5.35%-5.75%,7年期品種票面利率詢價區間為5.65%-6.05%。最終票面利率將由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網下利率詢價結果在利率詢價區間內協商確定。
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于2012年5月16日(T-1日)向網下投資者進行利率詢價, 并根據詢價結果確定本期債券的最終票面利率。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于2012年5月17日(T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香港商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債券的最終票面利率,敬請投資者關注。
7、本期債券符合進行新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基本條件,本期債券新質押式回購相關申請正處于審批之中,以監管機構最終批復為準,具體折算率等事宜按上證所及證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執行。
8、本期債券發行采取網上面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和網下面向機構投資者詢價配售相結合的方式。網上申購按“時間優先”的原則實時成交,網下申購由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詢價情況進行債券配售。
9、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網上、網下預設的發行總額分別為1億元和9億元。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發行及網下詢價配售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網上/網下回撥機制,如網上發行數量獲全額認購,則不進行回撥;如網上發行認購不足,則將剩余部分全部回撥至網下發行。本期債券7年期品種網上、網下預設的發行總額分別為1億元和9億元。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發行及網下詢價配售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網上/網下回撥機制,如網上發行數量獲全額認購,則不進行回撥;如網上發行認購不足,則將剩余部分全部回撥至網下發行。網上和網下之間的回撥采取單向回撥,不進行網下向網上回撥。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和7年期品種間可以進行雙向回撥,回撥比例不受限制,如網下最終認購不足,在行使品種間回撥選擇權后,認購不足20億元的剩余部分全部由主承銷商組織承銷團以余額包銷的方式購入。
10、網上投資者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參加認購。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網上發行代碼為“751997”,簡稱為“12華新01”。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的每個證券賬戶最小認購單位為1手(10張,1,000元),超過1手的必須是1手的整數倍。網上認購次數不受限制。本期債券7年期品種網上發行代碼為“751998”,簡稱為“12華新02”。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的每個證券賬戶最小認購單位為1手(10張,1,000元),超過1手的必須是1手的整數倍。網上認購次數不受限制。
11、網下發行僅面向機構投資者。機構投資者通過向保薦人/主承銷商提交《詢價申購表》的方式參與網下詢價申購。機構投資者網下最低申購金額為1,000萬元(含1,000萬元),超過1,000萬元的必須是500萬元的整數倍。
12、投資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替他人違規融資認購。投資者認購并持有本期債券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3、敬請投資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債券的發行方式、發行對象、發行數量、發行時間、認購辦法、認購程序、認購價格和認購款繳納等具體規定。
14、發行人將在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后盡快辦理有關上市手續,本期債券具體上市時間另行公告。本期債券可同時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系統、大宗交易系統和固定收益證券綜合電子平臺掛牌上市。
15、本公告僅對本期債券發行的有關事宜進行說明,不構成針對本期債券的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欲詳細了解本期債券情況,請仔細閱讀《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2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該募集說明書摘要已刊登在2012年5月15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香港商報》上。有關本次發行的相關資料,投資者亦可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查詢。
16、有關本次發行的其他事宜,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視需要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香港商報》上及時公告,敬請投資者關注。
釋 義
除非另有說明,下列簡稱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義:
本公司、公司、發行人或華新水泥 |
指 |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本期債券 |
指 |
發行人本次公開發行的“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第一期)” |
本次發行 |
指 |
本期債券的發行 |
中國證監會 |
指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
上證所 |
指 |
上海證券交易所 |
登記公司 |
指 |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保薦人、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債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證券 |
指 |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資信評級機構、評級機構、中誠信證評 |
指 |
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 |
網下詢價日(T-1日) |
指 |
2012年5月16日,為本次發行接受機構投資者網下詢價的日期 |
發行首日、網上認購日、網下認購起始日(T日) |
指 |
2012年5月17日,為本次發行接受投資者網上認購的日期以及網下認購的起始日期 |
承銷團 |
指 |
主承銷商為本次發行根據承銷團協議組織的、由簽署承銷團協議的各方組成的承銷團 |
元 |
指 |
人民幣元 |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1、 債券名稱: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一為5年期品種,簡稱“12華新01”;品種二為7年期品種,簡稱“12華新02”)。
2、 發行規模:人民幣20億元。
3、 債券期限:本期債券分為5年期和7年期兩個品種。其中,5年期品種附第3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初始發行規模為10億元;7年期品種附第5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初始發行規模為10億元,兩個品種間可以進行雙向回撥,回撥比例不受限制。以上兩個品種的最終發行規模將根據市場情況、網上發行情況和網下詢價簿記結果,由發行人與本期債券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一致。各品種的最終發行規模合計為20億元。
4、 債券利率及其確定方式:本期債券采取網上與網下相結合的發行方式,票面利率將由發行人和簿記管理人根據網下利率詢價結果在預設利率區間內協商確定。
(1)5年期品種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續期的前3年內固定不變。如發行人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未被回售部分5年期品種債券在其存續期后2年票面利率為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調基點,在其存續期后2年固定不變。如發行人未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未被回售部分5年期品種債券在其存續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2)7年期品種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續期的前5年內固定不變。如發行人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未被回售部分7年期品種債券在其存續期后2年票面利率為前5年票面利率加上調基點,在其存續期后2年固定不變。如發行人未行使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則未被回售部分7年期品種債券在其存續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5、 債券票面金額:本期債券票面金額為100元。
6、 發行價格:本期債券按面值平價發行。
7、 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投資者認購的本期債券在登記機構開立的托管賬戶托管記載。本期債券發行結束后,債券認購人可按照有關主管機構的規定進行債券的轉讓、質押等操作。
8、 起息日:本期債券的起息日為2012年5月17日。
9、 付息日:
(1)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的付息日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5月17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自2013年至2015年每年的5月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兌付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息);
(2)本期債券7年期品種的付息日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5月17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付息日為自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5月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兌付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息)。
10、 到期日:
(1)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的到期日為2017年5月17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到期日為2015年5月17日;
(2)本期債券7年期品種的到期日為2019年5月17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到期日為2017年5月17日。
11、 兌付日:
(1)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的兌付日為2017年5月17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15年5月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兌付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息);
(2)本期債券7年期品種的兌付日為2019年5月17日,若投資者行使回售選擇權,則回售部分債券的兌付日為2017年5月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兌付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不另計息)。
12、 還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額:本期債券采用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最后一期利息隨本金的兌付一起支付。本期債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資者支付的利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付息債權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票面總額與對應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積;于兌付日向投資者支付的本息金額為投資者截至兌付債權登記日收市時所持有的本期債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債券票面總額的本金。
13、 付息、兌付方式:本期債券本息支付將按照本期債券登記機構的有關規定統計債券持有人名單,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體安排按照債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辦理。
14、 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
(1)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存續期的第3年末上調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發行人將于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關于是否上調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票面利率以及上調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調選擇權,則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后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2)發行人有權決定是否在本期債券7年期品種存續期的第5年末上調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發行人將于本期債券7年期品種第5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個交易日,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發布關于是否上調本期債券7年期品種票面利率以及上調幅度的公告。若發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調選擇權,則本期債券7年期品種后續期限票面利率仍維持原有票面利率不變。
15、 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1)發行人發出關于是否上調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公告后,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將其持有的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給發行人。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第3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即為回售支付日,發行人將按照上證所和中國證券登記公司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2)發行人發出關于是否上調本期債券7年期品種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公告后,投資者有權選擇在本期債券7年期品種第5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將其持有的本期債券7年期品種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給發行人。本期債券7年期品種第5個計息年度付息日即為回售支付日,發行人將按照上證所和中國證券登記公司相關業務規則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6、 回售申報:自發行人發出關于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債券持有人可通過指定的方式進行回售申報。債券持有人的回售申報經確認后不能撤銷,相應的公司債券面值總額將被凍結交易;回售申報日不進行申報的,則視為放棄回售選擇權,繼續持有本期債券并接受上述關于是否上調本期債券票面利率及上調幅度的決定。
17、 擔保情況:本期公司債券為無擔保債券。
18、 信用級別及資信評級機構:經中誠信證評綜合評定,本公司的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 。
19、 保薦人、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債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請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本期債券的保薦人、主承銷商、簿記管理人及債券受托管理人。
20、 本次發行對象:
(1)網上發行:持有登記公司開立的首位為A、B、D、F 證券賬戶的社會公眾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2)網下發行:在登記公司開立合格證券賬戶的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21、 向公司股東配售的安排:本期債券不向公司股東優先配售。
22、 發行方式:本期債券發行采取網上面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發行和網下面向機構投資者詢價配售相結合的方式。網上認購按“時間優先”的原則實時成交,網下申購由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詢價簿記情況進行配售。
23、 網上/網下回撥機制: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網上、網下預設的發行總額分別為1億元和9億元。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發行及網下詢價配售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網上/網下回撥機制,如網上發行數量獲全額認購,則不進行回撥;如網上發行認購不足,則將剩余部分全部回撥至網下發行。本期債券7年期品種網上、網下預設的發行總額分別為1億元和9億元。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發行及網下詢價配售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網上/網下回撥機制,如網上發行數量獲全額認購,則不進行回撥;如網上發行認購不足,則將剩余部分全部回撥至網下發行。網上和網下之間的回撥采取單向回撥,不進行網下向網上回撥。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和7年期品種間可以進行雙向回撥,回撥比例不受限制,如網下最終認購不足,在行使品種間回撥選擇權后,認購不足20億元的剩余部分全部由主承銷商組織承銷團以余額包銷的方式購入。
24、 品種間回撥機制: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和7年期品種初始發行規模各為10億元,兩個品種間可以進行雙向回撥,回撥比例不受限制。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發行情況和網下簿記結果,決定是否行使品種間回撥,即減少其中一個品種的發行規模,同時對另一品種的發行規模增加相同金額,單一品種最大撥出規模不超過其預設發行規模的100%。網上發行不適用品種間回撥機制。
25、 承銷方式:本期債券由保薦人/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組織承銷團以余額包銷的方式承銷。本期債券發行最終認購不足20億元部分全部由主承銷商組織承銷團余額包銷,各承銷方應足額劃付各自承擔余額包銷責任對應的募集款項。
26、 擬上市交易場所:上海證券交易所
27、 上市安排:本次發行結束后,發行人將盡快向上證所提出關于本期債券上市交易的申請。具體上市時間將另行公告。經監管部門批準,本期債券亦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其他交易場所上市交易。
28、 新質押式回購:本公司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信用等級為AA,本期債券符合進行新質押式回購交易的基本條件,本期債券新質押式回購相關申請正處于審批之中,以監管機構最終批復為準,具體折算率等事宜按上證所及證券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執行。
29、 稅務提示:根據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者投資本期債券所應繳納的稅款由投資者承擔。
30、 與本期債券發行有關的時間安排:
日期 |
發行安排 |
T-2日
(5月15日) |
|
T-1日
(5月16日) |
確定票面利率 |
T日
(5月17日) |
網上發行日
網下發行起始日
網上認購的剩余部分回撥至網下發行(如有) |
T+1日
(5月18日) |
主承銷商向獲得網下配售的機構投資者發送配售繳款通知書 |
T+2日
(5月21日) |
網下發行截止日
網下機構投資者于當日12:00之前將認購款劃至主承銷商專用收款賬戶 |
T+3日
(5月22日) |
網下發行注冊日,主承銷商將網下認購的注冊數據于當日10:30前以書面和電子數據形式報送上證所 |
注:上述日期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修改發行日程。
二、網下向機構投資者利率詢價
(一)網下投資者
本次網下利率詢價對象/網下投資者為在登記公司開立合格證券賬戶的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機構投資者的申購資金來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二)利率詢價預設區間及票面利率確定方法
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的票面利率預設區間為5.35%-5.75%,7年期品種的票面利率預設區間為5.65%-6.05%。本期債券最終票面利率將由發行人和簿記管理人根據網下向機構投資者的詢價結果在上述利率預設區間內協商確定。
(三)詢價時間
本期債券網下利率詢價的時間為2012 年5月16日(T-1日),參與詢價的投資者必須在2012年5月16日(T-1日)13:00-15:00 之間將《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第一期)網下利率詢價申購表)》(以下簡稱“《詢價申購表》”)(見附件一)傳真至簿記管理人處。
(四)詢價辦法
1、填制《詢價申購表》
擬參與網下詢價的投資者應從本公告中所列示的網站下載
《詢價申購表》,并按要求正確填寫。
填寫詢價申購表時應注意:
1)應在發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預設區間范圍內填寫詢價利率;
2)每一份《詢價申購表》最多可填寫5個詢價利率,詢價可不連續;
3)填寫詢價利率時精確到0.01%;
4)詢價利率應由低到高、按順序填寫;
5)每個詢價利率上的申購總金額不得少于1,000萬元(含1,000萬元),并為500萬元的整數倍;
6)每一申購利率對應的申購總金額,是當最終確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該申購利率時,投資者的最大投資需求;
7)每一機構投資者在《詢價申購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購金額不得超過本期債券的發行規模,主承銷商另有規定除外。
2、提交
參與利率詢價的機構投資者應在2012年5月16日(T-1日)13:00-15:00間將以下資料傳真至簿記管理人處:
(1)附件一《詢價申購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2)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本人簽章的無須提供)和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4)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賬戶卡復印件;
(5)簿記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資質證明文件。
申購傳真:010-60833619,咨詢電話:010-60833640/3641。
每家機構投資者只能提交一份《詢價申購表》,如投資者提交兩份以上(含兩份)《詢價申購表》,則以最先到達的視為有效,其后的均視為無效。 投資者填寫的《網下利率詢價及申購申請表》一旦傳真至簿記管理人處,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不得撤銷。
3、利率確定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下利率詢價結果在預設的利率區間內確定本期債券的最終票面利率,并將于2012年5月17日(T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香港商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債券的最終票面利率。發行人將按上述確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資者公開發行本期債券。
三、網上發行
(一)發行對象
網上發行的對象為持有登記公司開立的首位為A、B、D、F證券賬戶的社會公眾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二)發行數量
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網上預設的發行總額為1億元;本期債券7年期品種網上預設的發行總額為1億元。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發行及網下詢價配售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網上/網下回撥機制,如網上發行數量獲全額認購,則不進行回撥;如網上發行認購不足,則將剩余部分全部回撥至網下發行。網上和網下之間的回撥采取單向回撥,不進行網下向網上回撥。
(三)發行時間
網上發行時間為1個工作日,即發行首日2012年5月17日(T日)上證所交易系統的正常交易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本次發行,則順延至下一交易日繼續進行。
(四)認購辦法
1、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網上發行代碼為“751997”,簡稱為“12華新01”; 本期債券7年期品種網上發行代碼為“751998”,簡稱為“12華新02”。
2、發行價格為100元/張。
3、在網上發行日的正常交易時間內,保薦人/主承銷商通過上證所交易系統進行“賣出申報”,參與網上發行的投資者通過上證所交易系統進行“買入申報”,通過上證所交易系統撮合成交,按“時間優先”的原則實時成交。
網上認購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先進行網上認購的投資者的認購數量將優先得到滿足,上證所交易系統將實時確認成交。當本期債券網上累計的成交數量達到網上發行的預設數量時,該品種網上發行即結束。若網上發行預設數量認購不足,則啟用網上/網下回撥機制,網上發行剩余數量將一次性回撥至該品種網下發行。
4、參與本次網上發行的每個證券賬戶最小認購單位為1手(1,000元),超過1手的必須是1手的整數倍。投資者認購數量上限應遵照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凡參與網上認購的投資者,認購時必須持有上證所證券賬戶并辦理指定交易,尚未辦理開戶登記手續的投資者,必須在網上認購日2012年5月17日(T日)之前開立上證所證券賬戶及辦理指定交易。已開立資金賬戶但沒有存入足額資金的認購者,需在網上認購日之前(含當日)存入全額認購款,尚未開立資金賬戶的申購者,必須在網上認購日之前(含當日)在與上證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開設資金賬戶,并存入全額認購款。資金不足部分的認購視為無效認購。
6、社會公眾投資者網上認購次數不受限制。
(五)結算與登記
網上發行的結算和登記按照登記公司相關業務規則辦理。
(六)網上發行注冊
本次網上發行注冊由登記公司根據上證所傳送的網上認購結果進行資金清算確認有效申購后進行注冊。
四、網下發行
(一)發行對象
網下發行的對象為在登記公司開立合格證券賬戶的機構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機構投資者的申購資金來源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二)發行數量
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網下預設的發行總額為9億元,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發行及網下詢價配售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網上/網下回撥機制,如網上發行數量獲全額認購,則不進行回撥;如網上發行認購不足,則將剩余部分全部回撥至網下發行。本期債券7年期品種網下預設的發行總額為9億元,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發行及網下詢價配售情況決定是否啟動網上/網下回撥機制,如網上發行數量獲全額認購,則不進行回撥;如網上發行認購不足,則將剩余部分全部回撥至網下發行。網上和網下之間的回撥采取單向回撥,不進行網下向網上回撥。
每個機構投資者的最低認購單位為10,000手(1,000萬元),超過10,000手的必須是5,000手(500萬元)的整數倍。
(三)發行時間
本期債券網下發行的期限為3個交易日,即發行首日2012年5月17日(T日)至2012年5月21日(T+2日)每日的9:00-17:00。
(四)申購辦法
1、參與本期債券網下申購的機構投資者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自行承擔有關的法律責任。
2、凡參與網下申購的機構投資者,申購時必須持有上證所的證券賬戶。尚未開戶的機構投資者,必須在2012 年5月16日(T-1 日)前辦理完畢開戶手續。
3、欲參與網下協議認購的機構投資者在網下發行期間自行聯系保薦人/主承銷商,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網下機構投資者認購意向與其協商確定認購數量,并向機構投資者發送《配售繳款通知書》。網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條件下,參與網下詢價的投資者的認購意向將優先得到滿足。
各機構投資者應在2012年5月16日(T-1日)13:00-15:00間將以下資料傳真至保薦人/主承銷商處:
(1)附件一《詢價申購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2)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本人簽章的無須提供)和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4)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賬戶卡復印件;
(5)簿記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資質證明文件。
(五)配售
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網下詢價結果對所有有效申購進行配售,機構投資者的獲配金額不會超過其有效申購中相應的最大申購金額。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有權自主決定本期債券的最終配售結果。
(六)繳款
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于2012年5月18日(T+1日)向獲得配售的機構投資者發送《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第一期)配售與繳款通知書》,內容包括該機構投資者獲配金額和需繳納的認購款金額、付款日期、劃款賬戶等。上述《配售繳款通知書》與機構投資者提交的《詢價申購表》共同構成認購的要約與承諾,具備法律約束力。
獲得配售的機構投資者應按《配售繳款通知書》的要求,在2012年5月21日(T+2日)12:00前按時足額將認購款項劃至保薦人/主承銷商指定的賬戶。劃款時應注明機構投資者全稱和“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第一期)認購資金”字樣,同時向保薦人/主承銷商傳真劃款憑證。
賬戶名稱: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銀行賬戶:7116810182700000566
匯入行人行支付系統號:302100011681
(七)網下發行注冊
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網下發行結果,將網下發行的注冊數據于2012年5月22日(T+3日)的10:30前以書面和電子數據的形式報送上證所,同時按要求生成電子數據,報送登記公司。
(八)違約申購的處理
獲配有效申購的機構投資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繳款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向保薦人/主承銷商指定賬戶足額劃付認購款項,將被視為違約申購,保薦人/主承銷商有權處置該違約投資者申購要約項下的全部債券,并有權進一步依法追究違約投資者的法律責任。
五、認購費用
本次發行不向投資者收取傭金、過戶費、印花稅等費用。
六、風險揭示
保薦人/主承銷商在已知范圍內已充分揭示本次發行可能涉及的風險事項,詳細風險揭示條款參見《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2012年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
七、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
1、發行人: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湖北省黃石市黃石大道897號
聯 系 人:劉國毅
聯系電話:027-87773834
傳 真:027-87773933
2、保薦人/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第A層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48號中信證券大廈22層
聯 系 人: 王超男、宋頤嵐、張增文、陳亞利、王宏峰、張娜、吳安卿
聯系電話:010-60833522、60833626
傳 真:010-60833504
發 行 人: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此頁無正文,為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第一期)發行公告》之蓋章頁)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此頁無正文,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債券(第一期)發行公告》之蓋章頁)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5、網下發行本期債券各品種的申購金額下限為1,000萬元(含1,000萬元),超過1,000萬元的應為500萬元的整數倍;本期債券5年期品種的申購上限為100,000萬元(含100,000萬元),7年期品種的申購上限為100,000萬元(含100,000萬元)。
9、投資者須通過以下傳真號碼以傳真方式參與本次詢價與認購,以其他方式傳送、送達一概無效。申購傳真:010-60833619;咨詢電話:010-60833640/3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