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批復的公告
2012-05-0819499次
證券代碼:600801、900933 證券簡稱:華新水泥、華新B股 公告編號:2012-013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2年5月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12]615號),對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事宜批復如下:
一、核準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面值不超過33.5億元的公司債券。
二、本次公司債券采用分期發行方式,首期發行面值不少于總發行面值的50%,自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其余各期債券發行,自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24個月內完成。
三、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嚴格按照報送中國證監會的募集說明書及發行公告進行。
四、本批復自核準發行之日起24個月內有效。
五、本批復自核準發行之日起至公司債券發行結束前,公司如發生影響本次債券發行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本公司董事會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核準文件的要求及本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辦理本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事宜。
特此公告。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