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801、900933 證券簡稱:華新水泥、華新B股 公告編號:2012-004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議
暨召開2011年度股東大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于2012年3月20-21日在武漢召開。會議應到董事9人,實到8人。董事
Roland Kohler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會,授權董事Ian Thackwray先生代為出席并行使表決權。公司全體監(jiān)事和高管人員列席了會議。公司于2012年3月10日以通訊方式向全體董事發(fā)出了會議通知。會議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合法有效。
一、本次董事會會議經審議并投票表決,通過如下重要決議:
1、公司2011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2011年年度報告中文摘要請參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2011年年度報告英文摘要請參閱香港商報。
2、公司2011年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3、公司2012年內部控制規(guī)范實施工作方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4、公司2011年年度董事會報告(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詳情請見同日披露的公司2011年年度報告第八章。
5、公司2011年年度財務決算報告(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詳情請見同日披露的公司2011年年度報告第十一章“財務會計報告”。
6、公司2011年年度利潤分配預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011年,母公司實現凈利潤為559,316,187元、合并后凈利潤為1,075,268,489元。根據公司法及會計準則相關規(guī)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積金55,931,618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潤為1,418,697,453元。
董事會擬定,以2011年末總股本935,299,928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0.15元/股(含稅)分配現金紅利,合計分配140,294,989元,余額全部轉入未分配利潤。
董事會還擬定,2011年度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7、關于續(xù)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提議,續(xù)聘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2012年審計師,并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決定其報酬;
8、關于續(xù)聘內部控制審計單位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提議,續(xù)聘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2012年內部控制審計單位。
9、公司獨立董事盧邁先生2011年年度工作報告(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0、公司獨立董事徐永模先生2011年年度工作報告(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1、公司獨立董事黃錦輝先生2011年年度工作報告(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2、關于提名李葉青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3、關于提名劉鳳山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4、關于提名Ian Thackwray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5、關于提名Roland Kohler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6、關于提名Paul Thaler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7、關于提名徐永模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8、關于提名盧邁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19、關于提名黃錦輝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0、關于提名王琪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董事候選人簡歷請見附件二,獨立董事提名人與候選人聲明請見附件三。
21、關于為子公司授信業(yè)務提供擔保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詳情請見附件四。
22、關于調整公司董事監(jiān)事報酬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詳情請見附件五。
23、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詳情請見附件六。
24、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累積投票制實施細則(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詳情請見附件七。
25、關于修改《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詳情請參閱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26、公司2011年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報告(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詳情請參閱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27、關于收購宜都方德和億瑞達持有的宜昌公司和陽新公司股權重大關聯(lián)交易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6票,反對0票,棄權0票,關聯(lián)董事陳木森先生、李葉青先生、紀昌華先生回避表決);
詳情請參閱公司同日刊登的臨2012-006《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關聯(lián)交易公告》。
28、通過關于召開公司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的議案(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關于召開公司2011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
1. 會議時間: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上午9時
2. 股權登記日:
(1) A股股權登記日:2012年4月10日
(2) B股股權登記日:2012年4月13日(最后交易日為4月10日)
3. 會議地點:中國湖北省武漢市光谷大道特1號國際企業(yè)中心5號樓公司武漢業(yè)務中心1樓4號會議室
4. 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 會議投票表決方式:現場投票
6. 會議議案:
(1) 公司2011年年度董事會報告;
(2) 公司2011年年度監(jiān)事會報告;
(3) 公司2011年年度財務決算及2012年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4) 公司2011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5) 關于續(xù)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6)公司獨立董事盧邁先生2011年年度工作報告;
(7)公司獨立董事徐永模先生2011年年度工作報告;
(8)公司獨立董事黃錦輝先生2011年年度工作報告;
(9)關于選舉李葉青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10)關于選舉劉鳳山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11)關于選舉Ian Thackwray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12)關于選舉Roland Kohler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13)關于選舉Paul Thaler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14)關于選舉徐永模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15)關于選舉盧邁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16)關于選舉黃錦輝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17)關于選舉王琪先生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18)關于選舉周家明先生為公司第七屆監(jiān)事會監(jiān)事的議案;
(19)關于選舉劉云霞女士為公司第七屆監(jiān)事會監(jiān)事的議案;
(20)關于選舉付國華先生為公司第七屆監(jiān)事會監(jiān)事的議案;
(21)關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條款的議案;
(22)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累積投票制實施細則;
(23)關于為子公司授信業(yè)務提供擔保的議案;
(24)關于調整公司董事監(jiān)事報酬的議案;
(25)關于收購宜都方德和億瑞達持有的宜昌公司和陽新公司股權重大關聯(lián)交易的議案。
7. 出席會議對象
(1) 公司董事、監(jiān)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2) 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
(3) 2012年4月10日下午3時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A股股東及2012年4月13日下午3時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B股股東(B股股權登記的最后交易日為4月10日)。股東本人如不能出席本次大會,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填寫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的格式請見附件八。
股東均有權出席本次大會。
8. 會議登記辦法
(1) 登記時間:2012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4月20日上午8:00-9:00。
(2) 登記地點:中國湖北省武漢市光谷大道特1號國際企業(yè)中心5號樓公司武漢業(yè)務中心1樓。
(3) 登記方式:法人股東法定代表人親自出席會議的,應持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及股權證明辦理登記手續(xù);法人股東委托代理人親自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持本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且加蓋單位印章的授權委托書及股權證明辦理登記手續(xù);
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持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股票賬戶卡辦理登記手續(xù);個人股東委托代理人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股東授權委托書辦理登記手續(xù)。
股東也可采用信函或傳真的方式登記。
9. 其他事項
(1) 本次股東大會會期半天,與會股東住宿、交通費用自理;
(2) 本次會議聯(lián)系人:王璐女士、彭普新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27-87773898
傳真:027-87773962
郵編:430073
特此公告。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2年3月22日
附件一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以下簡稱“董事會”)對建立和維護充分的財務報告相關內部控制制度負責。
財務報告相關內部控制的目標是保證財務報告信息真實完整和可靠、防范重大錯報風險。由于內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僅能對上述目標提供合理保證。
董事會已按照《企業(yè)內部控制基本規(guī)范》要求對財務報告相關內部控制進行了評價,并認為其在2011年12月31日(基準日)有效。
我公司在內部控制自我評價過程中未發(fā)現與非財務報告相關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我公司聘請的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已對公司財務報告相關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了審計,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董事長:陳木森
附件二:董事候選人簡歷
李葉青先生,1964年2月出生,博士,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現任公司總裁,黨委書記,兼任華新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李葉青先生自1984年7月先后畢業(yè)于武漢建材學院硅酸鹽專業(yè),獲工學學士學位;武漢工業(yè)大學工業(yè)管理專業(yè),獲工學碩士學位;華中科技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yè),獲管理學博士學位。1984年7月 ~1987年10月,任武漢工業(yè)大學硅工系教師、團委副書記; 1987年11月加入華新水泥廠(本公司前身),先后任中心化驗室質量控制工程師、石灰石礦副礦長、擴改辦副主任、生產技術處長,1993年1月任華新水泥廠(本公司前身)副廠長,1994年6月任本公司副總經理,1999年12月任本公司總經理(2004年3月后改稱總裁)。1994年起,出任本公司董事。2009年3月至今,任中國建筑材料聯(lián)合會副會長;2000年5月至今,任中國水泥協(xié)會副會長。
劉鳳山先生,1965年11月出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公共關系學碩士。1987年7月畢業(yè)于昆明工學院選礦專業(yè),獲工學學士學位。1987年至1998年8月,先后任大冶
有色金屬公司赤馬山礦技術員、車間主任、副礦長、礦長、黨委書記;1998年8月至1999年8月,任大冶有色金屬公司銅錄山礦礦長、黨委書記;1999年8月至2002年1月,任大冶有色金屬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2002年1月至2004年4月,任黃石市紀委副書記;2004年4月至2006年10月,任大冶市委副書記、市長;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任黃石市委副秘書長;2006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黃石市民政局局長、黨組書記;2011年9月起,任華新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華新集團有限公司、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
Ian Thackwray先生,1958年2月出生,英國籍,英國牛津大學化學碩士,注冊會計師。畢業(yè)后加入普華,主要處理歐洲大型企業(yè)賬目;1985年加入道康寧公司,在歐洲、北美洲尤其是亞洲擔任各種管理角色;2004年至2006年,任道康寧亞太地區(qū)公司總裁;2006年至2010年,任豪瑞菲律賓執(zhí)行總裁;2010年初任豪瑞執(zhí)行委員會委員,其職責現已擴大為負責包括中國在內的東亞地區(qū)、菲律賓、大洋洲、南非及東非。2010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
Roland Kohler先生,1953年12月出生,瑞士籍,畢業(yè)于蘇黎世大學商業(yè)管理專業(yè)。1988年加入瑞士Hunziker建材集團,負責財務和管理;1994年任Holcim管理顧問;1995-1998年,負責公司管控;1999-2001年底,負責商業(yè)風險管理。從2002年起,負責公司戰(zhàn)略及風險管理。2005年1月1日被提升為公司戰(zhàn)略及風險管理經理。2010年3月1日起,任Holcim執(zhí)行委員會委員,主持Holcim Group Support Ltd.工作。2010年12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
Paul Thaler先生,1966年6月出生,律師,瑞士籍。蘇黎士大學法律專業(yè)碩士及法學博士,北京大學研究學者。1997-1998,北京一家律師行外方律師;1995-2006,瑞士文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2007年起,文斐律師有限公司執(zhí)行合伙人及其駐北京、上海辦事處負責人。2003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
徐永模先生,1956年4月出生,工學碩士、留英博士/博士后,倫敦大學學院博士后研究員。1982-1983年,北京新型建筑材料廠(北新建材集團)石膏板分廠,助理工程師;1986-1988年,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院混凝土與房建材料研究所,混凝土試驗室負責人;1988-1991年,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院技術情報中心副主任;1998-2002年,中國建筑材料研究院第一副院長; 2002年4月至今,中國建筑材料聯(lián)合會,專職副會長;2006年6月至今,中國混凝土與水泥制品工業(yè)協(xié)會,會長;2007年3月至今,中國建筑砌塊協(xié)會,理事長;2007年10月至今,中國水泥協(xié)會,副會長;2011年12月至今,中國硅酸鹽學會,理事長。 2009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盧邁先生,1947年3月出生。美國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公共管理碩士,北京經濟學院經濟學學士。1968年參加工作。1986年起,曾先后任國務院農村發(fā)展研究中心發(fā)展研究所市場研究室主任,國務院農村發(fā)展研究中心聯(lián)絡室副主任、農村改革試驗區(qū)辦公室副主任、主任,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小組辦公室成員,流通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成員。曾任美國哈佛大學國際發(fā)展研究所副研究員兼政府系副研究員,香港理工大學中國商業(yè)中心高級研究員,1995年加入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至今,任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曾任國際合作局副局長,1998年起任中國發(fā)展研究基金會副秘書長、秘書長。2009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黃錦輝先生,1964年10月出生,美國管理科技大學博士、北京信息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兼職教授,具有證券從業(yè)資格的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司法鑒定人、高級會計師,擔任中華全國工商業(yè)聯(lián)合會執(zhí)委、中華全國工商業(yè)聯(lián)合會直屬會員商會監(jiān)事長、中華民營企業(yè)聯(lián)合會副會長、中國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理事等十多項社會職務。1983年9月-1993年12月在外經貿部、中國成套設備進出口(集團)總公司及其海外機構任職,先后在亞、歐、美、非等40多個國家工作、學習和考察過, 1994年1月加盟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歷任利安達部門經理、副主任會計師,現任利安達董事長兼主任會計師、首席合伙人。2009年4月起,出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王琪先生,1957年2月出生,中國環(huán)境科學研究院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技術研究所研究員、所長、首席專家;博士生導師。王琪先生1982年11月畢業(yè)于清華大學土木與環(huán)境工程系環(huán)境工程專業(yè),獲工學學士學位。1982年11月~1990年11月,北京輕工業(yè)學院化工系講師、環(huán)境工程實驗室主任;1990年11月~今,在中國環(huán)境科學研究院工作。王琪先生先后擔任中日友好環(huán)境保護中心公害部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研究室主任、中國醫(yī)療保健國際交流促進會醫(yī)療環(huán)保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建設部市政公用行業(yè)專家委員會環(huán)境衛(wèi)生專家組成員、總裝備部推進劑技術專家組成員、國家履行斯德哥爾摩公約工作協(xié)調組專家委員會委員、國家環(huán)境應急專家組專家。北京師范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
附件三:獨立董事提名人與候選人聲明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現就提名盧邁先生、黃錦輝先生、王琪先生為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yè)專長、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兼任職務等情況。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參見該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具備獨立董事任職資格,與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其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財務、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并已根據《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及相關規(guī)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二、被提名人任職資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關于董事任職資格的規(guī)定;
(二)《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兼任職務的規(guī)定;
(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規(guī)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jiān)事的通知》的規(guī)定;
(四)中央紀委、教育部、監(jiān)察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關于高校領導班子成員兼任職務的規(guī)定;
(五)中國保監(jiān)會《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規(guī)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備獨立性,不屬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yè)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三)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四)在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yè)任職的人員;
(五)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yè)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包括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的項目組全體人員、各級復核人員、在報告上簽字的人員、合伙人及主要負責人;
(六)在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yè)具有重大業(yè)務往來的單位擔任董事、監(jiān)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在該業(yè)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擔任董事、監(jiān)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七)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六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八)其他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定不具備獨立性的情形。
四、獨立董事候選人無下列不良紀錄:
(一)近三年曾被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
(二)處于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間;
(三)近三年曾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兩次以上通報批評;
(四)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連續(xù)兩次未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次數占當年董事會會議次數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發(fā)表的獨立意見明顯與事實不符。
五、包括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境內上市公司數量未超過五家,被提名人在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連續(xù)任職未超過六年。
六、被提名人中黃錦輝為美國管理科技大學博士,具備豐富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經驗,現為北京信息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兼職教授、高級會計師、具有證券從業(yè)資格的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司法鑒定人。
本提名人已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備案及培訓工作指引》對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進行核實并確認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
特此聲明。
提名人: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2年3月20日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本人盧邁、黃錦輝、王琪,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為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本人公開聲明,本人具備獨立董事任職資格,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擔任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性的關系,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及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財務、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并已根據《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及相關規(guī)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二、本人任職資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關于董事任職資格的規(guī)定;
(二)《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兼任職務的規(guī)定;
(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規(guī)范中管干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jiān)事的通知》的規(guī)定;
(四)中央紀委、教育部、監(jiān)察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關于高校領導班子成員兼任職務的規(guī)定;
(五)中國保監(jiān)會《保險公司獨立董事管理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規(guī)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備獨立性,不屬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yè)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三)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四)在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yè)任職的人員;
(五)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yè)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包括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的項目組全體人員、各級復核人員、在報告上簽字的人員、合伙人及主要負責人;
(六)在與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yè)具有重大業(yè)務往來的單位擔任董事、監(jiān)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在該業(yè)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擔任董事、監(jiān)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七)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六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八)其他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定不具備獨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無下列不良紀錄:
(一)近三年曾被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
(二)處于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間;
(三)近三年曾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兩次以上通報批評;
(四)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連續(xù)兩次未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次數占當年董事會會議次數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發(fā)表的獨立意見明顯與事實不符。
五、包括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境內上市公司數量未超過五家;本人在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連續(xù)任職未超過六年。
六、本人黃錦輝為美國管理科技大學博士,具備豐富的會計專業(yè)知識和經驗,現為北京信息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兼職教授、高級會計師、具有證券從業(yè)資格的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稅務師、司法鑒定人。
本人已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備案及培訓工作指引》對本人的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進行核實并確認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后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
本人承諾:在擔任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發(fā)布的規(guī)章、規(guī)定、通知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yè)務規(guī)則的要求,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jiān)管,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本人承諾:如本人任職后出現不符合獨立董事任職資格情形的,本人將自出現該等情形之日起30日內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特此聲明。
聲明人:盧邁、黃錦輝、王琪
2012年3月19日
附件四:
關于為子公司授信業(yè)務提供擔保的議案
各位董事:
公司旗下部分子公司為滿足生產經營和投資發(fā)展需要,需向銀行申請辦理借款或其他銀行授信業(yè)務,為滿足銀行授信條件,申請公司為其辦理的銀行授信業(yè)務提供擔保。為有效解決分子公司的資金需求,公司管理層提請董事會批準公司為旗下部分子公司的授信業(yè)務提供擔保。
1、公司管理層提請董事會批準公司為旗下部分子公司流動資金借款及其他銀行授信業(yè)務提供擔保,并在此類業(yè)務到期續(xù)辦時繼續(xù)由公司提供擔保,合計擔保額為176,700萬元(含仍在有效期內,往屆董事會、股東大會已批準的綜合授信擔保額度144,000萬元),并授權公司在
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屆滿兩年之日止簽署相關保證合同。擔保明細如下表:
分子公司名稱 |
業(yè)務類別 |
擔保方式 |
原董事會及股東會已批準,批準額度即將到期,新增或續(xù)借借款時需提供擔保部分 |
本次申請增加為子公司綜合授信業(yè)務提供擔保的部分 |
股份公司需為子公司綜合授信業(yè)務提供擔保合計 |
尚未使用部分 |
已使用部分 |
華新水泥(麻城)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20,000,000 |
- |
- |
20,000,000 |
華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15,000,000 |
105,000,000 |
(15,000,000) |
105,000,000 |
華新水泥(河南信陽)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 |
80,000,000 |
40,000,000 |
120,000,000 |
華新水泥(襄陽)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 |
30,000,000 |
10,000,000 |
40,000,000 |
華新水泥(房縣)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70,000,000 |
112,000,000 |
- |
182,000,000 |
華新金龍水泥(隕縣)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80% |
53,600,000 |
76,400,000 |
- |
130,000,000 |
華新水泥襄樊襄城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15,000,000 |
- |
5,000,000 |
20,000,000 |
華新水泥(宜昌)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50,000,000 |
- |
- |
50,000,000 |
華新水泥(恩施)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 |
50,000,000 |
- |
50,000,000 |
華新水泥(鶴峰)民族建材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20,000,000 |
30,000,000 |
- |
50,000,000 |
華新水泥(長陽)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90,000,000 |
20,000,000 |
- |
110,000,000 |
華新水泥(秭歸)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22,000,000 |
28,000,000 |
30,000,000 |
80,000,000 |
華新水泥(桑植)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 |
- |
30,000,000 |
30,000,000 |
華新水泥(株洲)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30,000,000 |
50,000,000 |
- |
80,000,000 |
華新水泥(郴州)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30,000,000 |
50,000,000 |
- |
80,000,000 |
華新水泥(道縣)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50,000,000 |
- |
30,000,000 |
80,000,000 |
華新水泥(冷水江)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30,000,000 |
- |
50,000,000 |
80,000,000 |
華新水泥(岳陽)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 |
40,000,000 |
- |
40,000,000 |
華新水泥(迪慶)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30,000,000 |
- |
20,000,000 |
50,000,000 |
華新水泥(昆明東川)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 |
15,000,000 |
45,000,000 |
60,000,000 |
華新紅塔水泥(景洪)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30,000,000 |
- |
- |
30,000,000 |
華新水泥(渠縣)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28,000,000 |
22,000,000 |
50,000,000 |
100,000,000 |
華新水泥(萬源)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38,000,000 |
- |
12,000,000 |
50,000,000 |
華新水泥重慶涪陵有限公司 |
授信 |
股份保證 |
80,000,000 |
- |
20,000,000 |
100,000,000 |
華新黃石裝備制造有限公司 |
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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