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債券兌付兌息相關事宜的公告
2012-06-0719241次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代理債券兌付兌息相關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本公司擬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簽訂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代理發放12華新01(代碼:122146)、12華新02(代碼:122147)兌付、兌息資金。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指定銀行賬戶,則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后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準。
特此公告。
發行人: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