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的公告
2011-08-1720028次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
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1年8月15日,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接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1]1299號),核準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19,073萬股新股。該批復自核準發行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公司董事會將根據上述核準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盡快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
公司發行保薦機構和發行人聯系方式:
1、保薦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代表人:梅挽強、王超男
發行負責人:胡為敏、陳石磊
電 話:010-60833677 60833679
傳 真:010-60833659
2、發行人: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璐、彭普新
電 話:027-87773898
傳 真:027-87773962
特此公告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