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增加2009年度股東大會臨時提案的公告
2010-04-1328443次
證券代碼:600801、900933 證券簡稱:華新水泥、華新B股 公告編號:2010-005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增加2009年度股東大會臨時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0年4月12日,公司第二大股東華新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9,120,880股,占公司股本總額的22.08%)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了《華新集團有限公司關于修改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申請發行中期票據及續發短期融資券的議案>的提案》,要求將該提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公司董事會認為,該臨時提案屬于股東大會職權范圍,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同意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新增加提案的內容請見附件。
公司已于2010年3月3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www.sse.com.cn)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香港商報》上刊登了“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暨召開2009年度股東大會的公告”,披露了公司召開2009年度股東大會的時間、地點、審議事項等有關事宜。
除上述臨時提案外,公司2009年度股東大會召開時間、地點、股權登記日等事項不變。
特此公告。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4月13日
附件: 華新集團有限公司關于修改《公司申請發行中期票據及續發短期融資券的議案》的提案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貴公司第六屆第十一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申請發行中期票據及續發短期融資券的議案》并提交貴公司200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作為貴公司第二大股東,我方認為貴公司董事會作出的申請發行中期票據及續發短期融資券的計劃,有利于公司發展,但在查閱相關規定后發現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發行需經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注冊,注冊時間存在不確定性。為確保順利發行,依照《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特提出關于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發行中期票據及續發短期融資券的臨時提案,具體內容如下:
2009年7月7日,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成功發行短期融資券6億元人民幣,比同期貸款減少財務費用1,200萬元,既拓展了公司融資渠道,又降低了公司資金成本。為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緩解公司階段性的資金壓力,優化債務結構,降低資金成本,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司擬申請發行中期票據及短期融資券。
1、本次公司中期票據發行注冊額度為12億元人民幣,主要用于優化債務結構、補充營運資金或部分項目資金缺口,承銷方式為余額包銷;在注冊成功后兩月內首期發行6億元,期限三年;在注冊有效期內根據公司資金需要第二期發行6億元,期限五年。
2、本次公司短期融資券計劃發行金額為6億元人民幣,主要用于補充流動資金,發行期限為365天,承銷方式為全額包銷或余額包銷。
本次發行后公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及銀行借款總額控制在年度預算以內。